19 August, 2008   

事奉神的人必須要奉獻 , 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經過奉獻這一關。如果沒經過奉獻,就不可能事奉主,也不會事奉主、跟從主。

  我們回想一下,從把自己奉獻給神以後到現在這一段時間內,我們過的生活是不是和當初奉獻的心願、生活相符合?在道路上、工作上、生活上,有沒有發怨言說:「主啊,我奉獻錯了!我因為奉獻給你,今天遭遇這麼大的試煉、黑暗、難處。這奉獻生活我過不下去了。」我相信,一個真正奉獻的人,一個在生命當中奉獻的人,這個怨言很可能有,也可能不只一次、兩次、多次……。

  我們事奉神,很大的困難就是怎麼能把奉獻的生活過得好。因為是屬於神的生活、神的工作,就必定是與世人不同的、與罪斷絕的、與世界脫離的、與舊生命不相合的,要在新生命裡面活出新造來。但是我們真感覺到,要把新造活出來,實在是難得很!多少時候我們也勸別人奉獻,也督促別人奉獻,但是奉獻的生活,我們理解不理解?怎麼活出一個奉獻生活?如果不能實際地把奉獻生活活出來,這個奉獻又有什麼意思呢?正像一首詩裡說:「奉獻成了虛謊言。」

  我觀察很多人的奉獻情形。他們奉獻一些日子後,就冷淡、退後並否認了這個奉獻。後來又經過一次聚會,或一個難處,或一次管教後,再下決心說:「主啊!我這次奉獻給你,不再回頭了。我是個奉獻的人,不能再在世界裡過下去了」──很迫切的、火熱的、流淚的下決心奉獻。但是過了不久,那個熱勁又沒有了,又開始向世界觀看、向人情伸手,慢慢又被肉體轄制住、又嘆息起來。就這樣奉獻了收回,收回了再奉獻,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奉獻的人。若是真奉獻了,怎麼有這樣光景呢?怎麼不能事奉主到底呢?實際上他不是不願過一個奉獻生活,而是碰著關鍵問題時,勝不過了,敗退下來了。

  其實這些關鍵問題都是有答案的。雖然有些問題今生我們不理解,要等到將來我們才會明白,可是奉獻不是將來的問題,而是今天的問題。這些難處擺在我們面前,我們能不能找出一個辦法或一個秘訣,使我們不再灰心失望,不再受罪的轄制,不再讓老舊人、老肉體作主,真正過一個奉獻的新生活來?若是沒有法子的話,那麼神的話就是空的,前面千萬聖徒們所走的道路我們也就不能走了。前面的得勝者是天生的剛強嗎?絕對不是的。他們能夠在奉獻的生活中活出實際來,讓主的生命從他們身上流露出來,主的恩典、能力能夠在他們身上彰顯,他們和我們卻是一樣性情的人。大先知以利亞、以賽亞也和我們是一樣的人。他們能夠得勝,能夠從實際生活上順服主、榮耀主,為什麼我們不能呢?我想我們不是不能,而是我們沒有摸著那一個奉獻的秘訣,不懂得奉獻的實際意義,不懂得怎麼樣奉獻、怎麼樣踏入奉獻的實際。反過來說,我們奉獻的心志是有了,實際奉獻的生活卻沒有;我們如果把奉獻的心志緊密在實際生活中活出來,那就必得勝。

  一個事奉神的人,若對奉獻的問題不明白,你想能不能事奉神?憑著我們自己不能事奉神,我們有愛世界、體貼肉體的傾向,活不出奉獻的生活來,我們怎麼事奉神?

  事奉神不但需要活在生命的感覺裡面,還應當懂得奉獻的意義。活出實際的奉獻生活,才能夠踏上事奉的道路,才能一步一步走得好。那麼,怎麼樣能活出奉獻的生活來呢?我們從神的話語,從聖徒經歷當中尋找一些亮光,來幫助我們。

  <羅馬書>十二章一開頭就講得很清楚:「……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首先肯定地說,每一個事奉神的人,若沒有經過奉獻,就不會事奉。雖然蒙了主的恩典,經歷了主的大能,也相信主應許的真實,但若沒有把自己奉獻給主,必然活在自己裡面,怎麼能事奉主呢?所以必須要先奉獻!

  主的恩典何等奇妙!一個真正清楚自己重生得救的人,不給他講奉獻的道理,他也自然地會說:「主啊!我不再為自己活,我願意奉獻給你,為你而活。主啊!你替我捨命流血,你擔當我的罪刑,你救了我,我能再為自己而活嗎?」所以說,奉獻是新生命的自然要求、自然表現,不需要人催促說:「你蒙恩得救了,你要奉獻;你蒙神拯救了,你要奉獻。」

  過去,在教會裡面有一個很大的錯誤:把奉獻當成一種職業。奉獻的人可以傳道,沒有奉獻的人就不能傳道,以作傳道工作稱為奉獻。事實證明,那一種講法是錯誤的。可是在以往的時代中,人對生命的感覺不清楚,對生命之道不夠明白,各教會都希望有人出來奉獻給神,傳福音、作傳道,好像奉獻就是作傳道工作。我們應當明白,奉獻不是職業、工作,而是生命的自然要求。聖經說: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,因我們想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,並且他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」(林後5:14-15)。當我們真願意為主而活的時候,我們的人生就完全改變了。正像<羅馬書>十四章所說的,或吃或喝、或死或活,都是主的人;我不是我自己的,我是主耶穌的人。今天我吃一口飯為主而吃,穿衣服為主而穿,主叫我穿什麼我就穿什麼,叫我吃什麼我就吃什麼。凡事叫主喜歡、叫主滿意,因為我是個獻給主的人,我不能再為肉體安排去得罪神了。很多時候,我們的工作沒有果效,傳福音沒有能力,神也不能藉著我們做很大的工作,就是因為我們沒有把奉獻的實際活出來──總認為我們有聰明、有才幹,神還叫我們當作活祭奉獻,那怎麼行!我們願意當神的謀士,替神這樣安排、那樣打算,結果只是自說自話,哪有工作的果效?並且我們還必須看見,奉獻的實際和奉獻的心志是兩回事。單有心志而沒有實際的話,這個心志只是說說而已-----口頭上是說奉獻了,生活上不兌現,主權沒有真正交給主,奉獻只是一句好聽話。

  什麼叫奉獻?把主權獻上去給主──屬主,不屬自己了。比方說:「某某人哪!我把這本書送給你,但是我要保留主權……。」這不但不算送,而且別人也拒絕接受這本書,因為他沒有得到主權,不能自由閱讀、處理。很多時候,我們在神面前恐怕也是這樣。我們會說:「主啊!你愛我,你為我捨命流血,我要把自己獻給你。」可是在實際生活中,照神旨意而行、而活的時候有多少?實在不多!原因在於不是真正獻上了。心志雖然有了,但主權沒有交給主,還在我們手裡面,主的計劃在我們裡面就不能安排。既不能讓主試煉我們、造就我們,我們從何得勝?從何聖潔?從何得神喜悅呢?

  那些被神重用的人,他們一生中神都是藉著讓他們四面受敵、心裡作難、遭逼迫、被打倒,來造就他們和耶穌同死的經歷,然後「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他們身上」,這樣「生」才能在別人身上發動,作成神的拯救計劃。

  憑信心走道路就是奉獻,奉獻也可說就是「冒險」的生活,是個大膽的冒險。冒什麼險呢?就是在看不見、摸不著、人看來沒有指望,我就是願意把一生交給主安排。從外面看,我的人生沒有指望了,道路不知何去何從;人不諒解,還會有逼迫;要受輕視,甚至被家庭丟棄。但是裡面仍堅定說:「主啊!我就要把自己獻給你,按你的旨意成全在我身上。」奉獻的路出來了,神在基督裡悅納了。

  今天很多青年弟兄姐妹,不是沒有奉獻的心志,但在這個「破碎」上面他破不上去,被一層東西隔住了。「我若真正破上去的話,我的生活怎麼辦?我的前途怎麼辦?我的家庭怎麼辦?我的事業怎麼辦?可能妻子兒女不諒解我,親戚朋友都要離開我,社會也不容納我了……」──不敢破了。或者把主權緊緊地抓在自己手裡,和主做交易:「主啊!我奉獻給你,但叫我有經濟保障、地位保障、家庭保障。」可是神說:「人是你的保障,我就不能保障你。人是你的誇耀、倚靠,我就不能成為你的誇耀、倚靠了。」

  有哪一個人不經過徹底的破碎、不經過「冒險」的破而能走上得勝道路的?所以我們事奉主的人要有一個心志說:「主啊!如果你叫我破碎,就是叫我活一天也值得!為你活一天,勝過在地上空活幾十年。」真正破碎了,神的榮耀、神的恩典要幾十年甚至幾百年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。從蓋恩夫人身上,至今我們還聞到基督的香氣。

  在今天的教會裡面,很多人在奢談奉獻,但是活出多少奉獻的實際生活?有多少人向神交出主權、順從了聖靈的帶領?實在少得很!因為經上說:「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至成義。……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,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,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,以至於不法;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朴,以至於成聖」(羅6:16-19)。我們不但在神面前因信稱義,在人面前還必須因順從聖靈行事而成義。今天很多時候,我們忽略了這一點──「奉獻」,或者說,把主權交給主,讓主在我們身上支配、管理、約束我們。我們只是無條件地順從,因為我已是義的奴僕,不再作罪的奴僕。主的靈在我裡面作我的主管引領我,不管外面環境怎麼樣、輿論怎麼樣,神的靈若禁止我,我就不動;聖靈感動我,我就要做;人反對我、 謗我、辱罵我,我不管。主叫我傳福音,我就傳;叫我講信息,我就講;不討好人,不當說的、不當行的,我就不說、不行。只有一個心志──服在聖靈的權下,絕不向主講理由。這就是作義的奴僕的態度。

  本來我們是凡事裝假、追求虛榮、講話不實……,現在把自己奉獻給主了,就為主而活了。主能把我們的虛偽撕掉。從今以後,做事、說話,誠誠實實、衣著朴樸素素。生命的改變必會引起生活的改變。一切由主管著我,外邊不管有多大的利益,我的主人不叫我去得,我就不能去得。凡事聽主人的話,因我是奴僕。這樣不知不覺地,我的言語及生活和以前相比,截然不同了。這就是見證──生命的改變就是見證。若光有話語而沒有實際的生活,不算見證。話語必須和生活結合起來,見證就出去了。這就是真的事奉。
全文摘自《上山之鑰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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