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國際上核廢料處置場約有79處,分屬34國家,不少處置場在核電廠附近。各國對於中低放射性核廢料的處置技術已相對成熟,分淺層處置與地質處置,包括最深不超過30米處,或將廢料置於較深的岩石層中,如山體隧道和海底。高放射性者處理較難,目前存放於硼水池中,以吸收其放射性,或用水泥封存後放在500-1000米地底或4000米海底。

目前各國核廢料處理情形,多採填埋,為處置方式之一。美、蘇之核廢料存放沙漠或無人區。德國下薩克森州,設有阿瑟2號中低輻射核廢料儲藏室,由一地下490米廢棄鹽礦改建;戈爾本則放高放射性者。瑞典中低輻射核廢料放首都以北160km的一核電廠內,為世界第一座建於海床下岩洞式處置場。英國低輻射核廢料放England西北的Drigg。

【核廢料之再利用】

各國亦加緊研究循環利用核廢料,近一步利用其能量,減少最終填埋量。


資料來源:
高放射性物藏1000米地底,澳洲日報 2011/04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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