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不而將
- koo-put-jî-tsiong
- koo-put-lî-tsiong
釋義
-
副詞 不得已、無可奈何。
用例:
- 我會按呢做嘛是姑不而將。
Guá ē án-ne tsò mā sī koo-put-jî-tsiong.(我會這樣做也是不得已。)
近義:
- ① 不得已 put-tik-í
- ② 只好 tsí-hó
- ③ 無奈 bô-nāi
- ④ 無奈何 bô-ta-uâ
- 我會按呢做嘛是姑不而將。
分類
異用字
- 姑不二將
- 姑不二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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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語學問大】
台語經常出現這一句話,「姑不二終」,這幾個字可以稱為台語千古奇案,足夠寫一篇文章。
所以成為千古奇案,原因很簡單,因為這句子的台語寫法太多了,有人寫成「姑不二張」,也有寫成「辜弗二章」 。最近在一個教學台語的網站,看到一位所謂台語大師,對這句話的分析,他說,正確寫法就是「姑不二終」,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古代的社會希望女性遵守婦道,所謂婦道,就是女性出嫁之後,必須從一而終,意思就是不能搞離婚,甚至不能改嫁,就算丈夫死掉,寧願變成寡婦,也要一直守住家庭到死亡,這裡的姑,表示女性,「姑不二終」,就是女性不可以嫁兩個男人,嫁兩次以上就是「二終」。看他分析起來頭頭是道,我卻差點吐血,有這種台語專家,台灣的台語持續亂寫下去,下場可以預料。
用這句話影射古代閩越地區社會,是一個不尊重女性的社會,這一點就充滿爭議,重男輕女,男尊女卑,或許是漢文化特色,但是,宋朝以前,女性並沒有受到桎梏,也不裹小腳,被禁止外出,很多女性還獨立勝過男性,尤其是男方有不少母系社會,盛行男人死後改嫁之風,甚至有男人娶男人當「契兄」的同性戀風氣,真的一點也不保守,也尊重個體生命,從這裡可以證明,這句話的原意並非如此。
居於這樣的客觀認知,我找到正確的台語書寫「辜弗而從」,完全顛覆前面這種瞎掰的寫法,所謂「辜弗而從」,簡單解釋,「姑且」就這樣順從,多數人的寫法是「辜且」,用「姑且」是將錯就錯。「姑弗而從」的正確寫法被拋棄,有很多人寫成「姑弗而將」,這裡的「將」字,有中文「將就」的意思,「被迫就這樣將就了」,或者「被迫就這樣順從了」,這兩句話差別不大,總是比女性不能嫁兩次還要好。
談到性別稱呼,順便再談這個字「囝」,或「囡」,台語書寫小孩子尚未成年,或者還在餵奶時期,最常使用「囡」或「囝」,其實是錯用中文,把小孩子關起來,說真的很不人道,更不健康,形容孩子尚未成年,正確書寫是「倪仔」,發音類似接進「銀仔」,如果兒的旁邊是目,就變成「睨」,這個字就是,形容一個人用眼睛瞪著某人。台語書寫使用漢字,確實很長時間了,所以,很多發音或書寫已經發展出一套系統,學台語者,可以探究遵守,拜託不要亂寫了。